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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家出走心理咨询|13 岁女孩遭遇性侵后:如何走出心灵阴影,重拾笑容?时间:2024-07-14 11:11 在聊天中,万姨(律师)和唐乐成为了好朋友,两人拉着小拇指承诺:“除了爸爸妈妈、警察、检察官、心理老师,谁也别跟别人说起那个奇怪的爷爷,谁说了就当小狗。” 全文4012字,阅读大约需要8分钟。 ▲电影《希望》剧照,主要讲述未成年少女遭受性侵后如何走出内心阴影,以及她的家人如何面对生活的故事。图片来自网络 文字|新京报记者 罗倩 编辑|胡杰 校对|郭丽琴 唐乐从小就爱笑,他的嘴角不时上扬,眼角溢出笑意。 和很多13岁的女孩一样,她爱美,有自己喜欢的明星,说起明星她两眼放光,看到精品店里的小饰品,她也挪不开脚步,一个个试戴,大人说的那些“东西”,似乎并没有在她心里留下太多阴影。 8个月前的4月4日,她与父亲吵架后离家出走,48小时内遭陌生人多次性侵。她患有轻度精神障碍,无法理解“戴眼镜的怪爷爷”在床上对她做了什么。她的父母是来成都谋生的小商贩,绝望又无助。 幸好,他们遇到了一些热情的人。 万妙燕律师愿意免费受理案件,并始终谨慎保护孩子免受二次伤害;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在判决中判决赔偿心理康复费用,这在公诉案件中尚属首次;民警、法医等也都尽心尽力提供帮助。 如今,唐乐已经重返校园,过着平静幸福的生活。一位律师评价说:“从这起性侵女童的案件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法制的进步,还有人性的温暖。” ━━━━━ 失去的48小时 根据唐乐家属的叙述以及判决书的内容,记者粗略还原了8个月前的情景。 4月4日,天色已黑,在外面摆摊的唐元明临时回家拿东西,看到女儿在玩手机,还没吃晚饭,唐元明一怒之下与女儿争吵起来,手机掉在地上。 父亲走后,青春期的女孩越发愤怒,她穿上最好的外套,拖着带有粉色斑点的白色行李箱,从小区后门离家出走,还不忘带上那只棕色小狗。 提起这一幕,唐乐的父母心里都充满了愧疚。唐乐妈妈说:“乐乐是个可怜的孩子。”他出生时就患有先天性疾病,在老家当留守儿童时,又感染了流行性脑炎留下后遗症,导致智力和智力发育迟缓。 因为女儿经常生病,父母心里感到愧疚,对她格外好,总是鼓励她,很少批评她。 对于唐乐来说,这是她第一次离家出走,她不知道要去哪里,漫无目的地在成都的街头徘徊,父母在家附近的路边摆摊,经常工作到凌晨三点。 晚上11点左右,一位“戴黑眼镜的老爷爷”骑着电动车路过,主动和唐乐搭话,得知唐乐离家出走后,便邀请他“要不去我家借宿一晚?” 这个有轻度智力障碍的女孩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晚上,这名63岁的男子以“家里只有一张床”为由,与唐乐同睡,并对她实施了两次性侵犯。 唐乐吓得一晚上都睡不着觉,她不知道这些举动到底意味着什么,“我本来不想做的,但是我怕,怕他打我,所以他让我做什么我就答应什么。” 4月5日上午,男子将唐乐带到某商业广场,让她自行玩耍后离开。傍晚,男子将她接回住处,期间对唐乐实施了两次性侵。6日上午,男子再次将唐乐带到商业广场,准备晚上再将她接回住处。 4月6日晚18时,唐乐终于被焦急的家人找到。 睡觉前,妈妈担心女儿,检查了唐乐的内裤,感觉有些不对劲。 她睡在女儿的床上,握着女儿的手说:“唐乐,有什么事一定要跟妈妈说,不然会影响你的一生。”唐乐缓缓开口说,自己遇到一个骑电动车的老人,他们睡在一起,“那位爷爷对我做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根据唐乐的描述,老爷子还告诉她,“以后你家的事情我来管,以后我们在外面见面,你就当不认识我好不好?” ▲电影《希望》剧照。该电影改编自韩国真实案例。 ━━━━━ 犯罪嫌疑人多次改变供述 当晚,唐元明夫妇就带着唐乐报警。 刚走出小区后门,唐乐就指着路上的一个人说道:“那是骑电动车的老爷爷。” 果然是嫌疑人石白,成都本地人,曾做过数学老师,看上去温文尔雅,楷书字迹工整,离异多年。当唐元明拦住他时,他矢口否认,并称自己根本不认识眼前这个女孩。 在派出所,石白多次改变供词。 起初他坚称:“我不认识这个女孩。” 当警方在唐乐的住处找到他的行李箱时,他改口说:“我刚认识那个小女孩,就把她接回家住了两天,小女孩睡在卧室的床上,我睡在沙发上,我不知道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 等到各项检查的结果出来之后,石白也无法否认自己和唐乐发生过性关系的事实,于是便说道:“我感觉她看起来不像未成年人,她想和我发生性关系。” 相关法律专家介绍,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强奸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应当从重处罚”。但实践中通常按照《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执行,其中包含了“明知”原则,即行为人“明知”对对方实施性侵害,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上述观点表明,只要与12岁以下的女童发生性关系,就推定为“明知”。但与12-14岁女童发生性关系,不一定推定为“明知”,还必须根据其身体发育、衣着、行为等情况进行推定。 唐乐今年十三岁,身高已经超过一米六,这个身高属于一个很难界定的范围。 其家人多次录口供,称唐乐对性的认知非常少,虽然已经13岁了,但什么都不懂,“不可能做出那种事”。 但犯罪嫌疑人一直否认,更糟糕的是,一个月后的5月初,唐乐被发现怀孕。 唐乐什么都不懂,在她看来,生了孩子就得结婚,她有些担心,“他这么大年纪了,我怎么能嫁给他呢?我的孩子要跟他姓,我才不要呢。” 在得知唐乐怀孕后,犯罪嫌疑人仍坚称自己并不清楚唐乐的年龄,并认为唐乐主动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是为了逃避惩罚。 在这场关于真相的拉锯战中,唐乐父母之间的关系开始出现裂痕。 他们深感愧疚,但又互相指责。丈夫责备妻子没有教女儿性知识,“你是个母亲,为什么不教她不要和陌生男人混在一起?”妻子则怨恨丈夫,“要是你不跟她吵架,她会离家出走吗?” 他们文化程度低,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太多的依靠,有太多的情绪无处发泄,只能互相撕裂。 ▲电影《希望》剧照。 ━━━━━ 一项“破冰”裁决 成都女律师万妙燕免费承办此案。 身为女性,万妙燕十分关注家暴、儿童性侵等案件,她很清楚唐乐肚子里的孩子一定不能生下来,她告诉唐元明夫妇,可以堕胎,做亲子鉴定,如果孩子生下来,唐乐的一生就毁了。 达成共识后,唐乐发生流产,亲子鉴定报告显示,被告人石白为被害人子宫内胚胎组织的亲生父亲。 随后,唐乐家人对本案提起刑事和民事诉讼。 性侵女童案件损失赔偿并不容易,公开的案件中,大多数性侵女童案件的赔偿都是“填报式”——受害人受伤后到医院治疗,赔偿金额以支付的金额为准,如果没有治疗发票等证据,就没有赔偿。 事实上,在不少女童遭受性侵的案件中,受害者所遭受的心理伤害丝毫不亚于身体伤害。身体上的伤害可以通过药物治疗恢复,但精神上的创伤会伴随一生。很多孩子认为自己很“肮脏”,甚至害怕与异性接触。 万妙燕希望能补偿唐乐一些心理康复费用。 这种精神康复费用具有法律效力,2013年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首次将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的精神康复费用纳入赔偿范围,但此前在全国尚无先例。 在成都市妇联的帮助下,万妙燕在庭审前请专业心理医生为唐乐做了4次心理咨询。这样,唐乐的心理治疗费用就成了一笔“已经发生并且未来还会继续发生”的费用,并且有收据为证。 11月2日,该案宣判。法院认为,本案被害人未满14周岁,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其心理成熟度和智力发育水平使其不能认识、理解性行为的意义,也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性意愿。虽然被害人的生理特征可能使被告人无法知道被害人未满14周岁,但被告人利用被害人不能认识、理解性行为的能力,以及被害人没有抵抗能力实施强奸,应构成强奸罪。 被告人石白多次强奸被害人,致其怀孕、流产,情节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石白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1520.23元,其中赔偿被害人后续心理康复费用3000元。 3000元心理康复费来之不易,有媒体评论称这是“破冰之举”。有学者认为,心理康复费是一种灵活的解决办法,但本质上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将成为其他类似案件的典型先例。 ▲《希望》中,女孩遭遇性侵后,躲在床单里,拒绝见任何人。 ━━━━━ 减少遭受性虐待儿童的二次伤害 除了寻求法律的公正,万妙燕“希望乐乐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活下去,和其他同龄的孩子一样经历同样的快乐和悲伤”。 由于患有癫痫后遗症,唐乐从小学四年级起就一直失学,万妙燕联系了成都市妇联、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希望能够帮助解决唐乐完成义务教育的问题。 由于身体原因,唐乐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请病假,实际上已经辍学。妇联、检察院、司法局等都向教育局发函,希望协调解决唐乐的义务教育问题。 幸好,唐乐在9月1日案件开庭前就已返校上课。 唐乐现在的生活平静而快乐,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家长和小朋友去参观海洋馆,唐乐第一次看到了美人鱼、海豚、小丑鱼,拍了很多短视频发给万阿姨,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幸福。 这也是万妙燕最想看到的,“希望他一家人能这样平静地生活。”对于遭受性侵的孩子来说,平静的生活、和谐的家庭环境,才是能治愈他们最好的礼物。 她很清楚“这次的事情,一切都是在给乐乐开绿灯,她是个例外”,但她希望“以后乐乐不要再成为例外”。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家庭暴力和儿童性虐待领域的律师,万妙燕一直希望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将受虐儿童的二次伤害降到最低。 第一次见到唐乐的时候,万妙燕穿着白色衬衫,工装裙,在律所最好的办公室里,空调开到二十六度,关上门,和唐乐聊天。 为了让孩子有安全感,唐乐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个脸上挂着灿烂笑容的娃娃,以及一只写着“天天爱你”的小熊娃娃。两个娃娃都有半人高,非常适合孩子抱着。 ▲万妙燕送给唐乐的礼物。新京报记者罗倩摄 谈话中万妙妍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看上去好温柔啊。”唐乐不懂温柔是什么意思,善良的万姨就打开手机搜了一堆“温柔女孩”的照片,两个人就这么一起看了起来。 在聊天中,万姨和唐乐成了好朋友,两人拉着小拇指承诺:“除了爸爸妈妈、警察、检察官、心理老师,谁也别跟别人说起那个奇怪的爷爷,谁说了就当小狗。” 万妙妍会提醒唐乐身边的每一个人,尽量减少对她的二次伤害,包括唐乐的父母。没人再提起乐乐的“那件事”,大家谈论的话题都是“乐乐今天在学校打羽毛球了吗”、“老师表扬你了吗”、“今天老师发短信说乐乐要开始穿胸罩了”。 在和警察打交道的时候,她会提醒他们,警察去见唐乐的时候,尽量不要穿警服,不要开警车,在让唐乐录口供的时候,也尽量让女警官来询问。 “乐乐还小,性侵造成的身体伤害相对容易恢复。重要的是尽量避免事后家长和身边的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孩子、用言语辱骂。如果她被外界逼得陷入后悔和自责中无法自拔,这对孩子才是真正的毁掉,相当于要了她的命。” 处理过多起女童性侵案件的万妙燕能感受到,我们国家在保护儿童免受二次伤害方面做得越来越好。 她记得两件小事。 一次去医院检查,她给被性侵的孩子挂了妇科,一个中年男人看见,指着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挂妇科?”一个警察听见了,走过去拍了拍中年男人的肩膀说:“注意说话,这是我的孩子。” 还有一次,她出差回来,看望一个被性侵的孩子。孩子正在法医办公室接受检查。当她走进派出所时,看到了以下场景:法医背着手,身后藏着一袋零食。孩子看到法医,赶紧冲过去,蹭了蹭他,问饼干是不是给他的,还问上次画的画好不好,要不要再画一幅。 事后她才知道,孩子说的“画”其实是儿童心理的绘画投射测试,孩子们用画画来回答问题,“我们能做到不让孩子察觉,真是太好了。” 她曾经和唐乐谈论过,她长大以后想过什么样的生活。 “我想有一份自己的工作,挣钱报答父母。我想给我爸妈雇两个工人,让他不用那么辛苦。我想给我妈买一套小房子,几件漂亮的衣服。我希望我能开一家花店,交一个像王源一样帅气的男朋友。” 万妙烟摸了摸唐乐的头,说道:“乐乐长大后也会拥有这些的,因为乐乐是一个这么漂亮,这么温柔的孩子。”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唐乐、唐元明、张华、石白为化名) 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随时联系爱己心理,遇见爱己,开始爱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