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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校园霸凌心理咨询|如何预防校园霸凌?家长与学校共同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时间:2025-01-09 11:13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事件被曝光。防止孩子成为恶霸或欺凌者,需要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该如何引导孩子健康的品格发展?作为传授知识、解惑的向导,教师应该进行什么样的教育?青少年遭遇校园欺凌时应如何寻求帮助?针对上述问题,《家庭与生活报》记者对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吴庆松律师进行了专访。 1、错误的教养方式导致暴力 在谈论校园欺凌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样的行为可以称为欺凌行为。狭义上的校园欺凌主要是指学校里同学之间的欺凌和压迫,这也是校园欺凌的主要形式。广义上来说,它发生在学校校园、上下学途中或者学校教育活动中。教师、同学或者外人故意滥用语言、体力、网络、设备等,针对受害人的身心、名誉、权利、财产等造成一定程度的侵害的,均视为校园欺凌。 吴青松律师表示,校园欺凌来源于社会学习,比如电影、电视剧、网络中的暴力情节,以及家庭中不恰当的教养方式,也可能导致孩子成为欺凌行为的实施者。如果父母以敌意、不负责任、冷漠的态度对待孩子,比如遗弃或家庭暴力,使孩子的社会交往处于消极状态,孩子将来更有可能成为施暴者。其次,孩子进入小学后处于模仿阶段。如果教师选择错误的管教方式,比如体罚、殴打学生,校园欺凌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如果学生之间发生欺凌行为,老师不制止,也可能导致其他学生产生错误的价值观。 2、相关法律逐步完善 谈到对行为人的约束和处罚,吴青松律师表示,由于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仅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负刑事责任,因此法院受理的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追究以下责任: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还要求伤害程度在轻伤以上,这就导致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是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的。 不过,随着人们对校园欺凌问题的日益关注,相关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问题,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和校园性侵防控制度。例如,学校应当立即制止欺凌学生行为,对于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同时,校园欺凌/欺凌事件往往复合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类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开展欺凌预防教育——律师建议 最后,吴庆松律师提出几点建议: 一、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进行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2、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学生欺凌行为,并通知受欺凌行为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3、及时对相关未成年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和指导。 4.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5、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惩戒。 六、切实落实未成年人权利受到侵害时的强制举报制度以及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制度。 明居公共部 四川明聚律师事务所公共业务部成立于2013年9月,现有员工24人,其中主任李军,副主任吴青松、黄章国,专职律师15人,实习律师5人,后勤律师1人。 -办公室人员。 (一)在成都市市民法律服务中心、金牛区市民法律服务热线、成都市群众接待中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荷花池派出所、新宜洲派出所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为金牛区互助路社区、荷塘社区、省妇联等开展不定期法制教育讲座; (三)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4)承办律师事务所其他合伙人移交的案件,如: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催收、参与破产案件、私营企业等事宜。 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随时联系爱己心理,遇见爱己,开始爱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