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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网瘾心理咨询|杨永信电击治疗网瘾为何屡禁不止?背后真相令人深思时间:2024-05-31 11:06 消失在公众视野多年的杨永信又回来了,他因为一篇题为《鬼子还在逍遥法外》的自媒体报道,迅速引起公众关注。 7年前,媒体曝光山东省临沂市第四医院网络成瘾治疗中心主任杨永信限制“网络成瘾青少年”人身自由,采用“电击疗法”对青少年进行电击等身心虐待。当时,卫生部以安全性、有效性尚不明确为由,紧急叫停各地临床应用电刺激(或电击)技术治疗“网络成瘾”。 然而七年过去了,人们发现杨永信用电击治疗“网瘾”的做法仍在继续,全国各地类似的网瘾治疗中心仍在招收学员,仍在用“限制自由”和“体罚”来驯服“网瘾青少年”。 网络成瘾是一种精神疾病吗? “日均连续上网时间超过6小时,且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上网目的不以学习工作为目的或不利于自己学习工作;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受损……”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科、中国青少年心理成长基地主任陶然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中,对“网络成瘾”的症状是这样描述的。他认为,网络成瘾确实是一种疾病,需要医学治疗。 据媒体报道,2013年,美国精神病学协会首次将陶然提出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纳入该协会正式发布的《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DSM-5),以此将“网络游戏成瘾”诊断为精神疾病。不过,在国内医学界,对于“网络成瘾”是否属于精神疾病,尚无定论。 2013年,文化部、教育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其中也明确指出:“针对我国目前尚无适合国情的网络成瘾诊断与评估量表的情况,要调动科研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的力量,开发本土化的网络成瘾诊断与评估体系。” 《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精神障碍的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但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中华医学会发布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记者并未发现类似“网络成瘾是精神疾病”的说法。 虽然我国尚无权威机构和相关法律将网络成瘾认定为“精神疾病”,但一些“网络成瘾治疗中心”却将网络成瘾视为精神疾病,引发了公众的怀疑。 山东省临沂市第四医院“网络成瘾治疗”中心因其主任杨永信首创的“电休克疗法”闻名全国。 “电休克疗法”紧急停止 山东省临沂市第四医院,原临沂市精神病院,是一家以治疗精神类疾病为主的医院,该院“网络成瘾治疗中心”因院长杨永信首创的“电休克疗法”而享誉全国。 该疗法借鉴了“电刺激厌恶疗法”的原理,通过在网瘾患者的太阳穴或手指上接上电极,使1至5毫安的电流通过脑部,使患者的过度上网行为与电刺激之间建立起条件反射,从而治愈网瘾。 一位精神科医生介绍,在临床医学上,“电刺激疗法”用于治疗严重的精神疾病,比如精神分裂症、严重抑郁,但“网络成瘾”并不属于精神疾病的范畴。 2009年,杨永信“电击疗法”被媒体曝光后,卫生部紧急叫停。但对那些经历过“电击疗法”的孩子来说,这已经成为他们成长过程中难以磨灭的阴影。 一位接受过“电击治疗”的网友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的真实经历:“我是2009年进网瘾戒毒所,2010年出院,到现在已经6年了,出院后就离家出走,6年没回家了,也不想回去,最近两年只有过年才回去过几天。有一次到网瘾戒毒所的第一天就离家出走,被同伙抓住了。那一天,我感觉生不如死,手被电得生疼,像被针扎一样,出血后结痂,手背上全是痂。已经6年了,现在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但这些都没能拦住杨永信,他只是多年来把治疗方法从“电击疗法”改成了“低频电子脉冲疗法”。实施这种疗法的仪器是“低频电子脉冲理疗仪”。记者在电商平台上发现,该仪器主要功能是通过低频电子脉冲刺激人体穴位,调理气血经络,并未注明有“治网瘾”的功能。 对于“低频电子脉冲治疗法”,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心理科主任沈家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是换了个名字,药效还是一样的,孩子还是会感受到电击身体带来的疼痛和恐惧。” 一位亲身体验过此项治疗的媒体记者称,“当仪器电流加大时,手部有明显的肿胀和疼痛感。如果电流突然大幅度加大,突然的肌肉收缩和肿胀会让我控制不住地尖叫。这种肿胀和疼痛最多只能忍受5分钟,但第二天疼痛就会消失。” 针对公众疑虑,临沂市卫计委8月18日公开回应称,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络成瘾治疗中心目前采用低频脉冲治疗,治疗方法符合国家相关诊疗技术规范。不过,临沂市卫计委并未进一步说明具体的诊疗技术规范是什么。记者拨打临沂市卫计委官网预留的三个联系方式以及114查号台,均无人接听电话。 网络成瘾治疗机构监管存在漏洞 除了临沂市第四医院网络成瘾治疗中心等设在精神病医院的网络成瘾治疗机构外,全国各地还有不少“成长学校”“训练营”等商业性网络成瘾治疗机构,其运营并未获得医疗卫生部门的批准。 早在2009年,原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孔令志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明确表示:“卫生部没有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专门治疗网络成瘾。”现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在2014年明确表示:“我国尚未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专门治疗网络成瘾,对网络成瘾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障碍尚无明确的诊断标准。” 此外,绝大多数网瘾治疗机构并非医疗机构,而是以“咨询中心”或“成长学校”等名义设立的商业或民间机构,其监管部门更是五花八门,企业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批准,民办教育机构由教育部门批准,社会培训机构由劳动部门批准。 有些网瘾戒除机构甚至没有在工商、教育、劳动部门登记,如云南省沾益县焕然成长训练中心,2014年该机构因虐待一名“网瘾少年”致其重伤而引起全国关注。当地工商、教育部门才发现,“成长训练中心”自2009年成立以来,没有在任何部门登记备案,无证经营长达五年。 “目前,网络成瘾治疗尚无法律和行业监管,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网络成瘾治疗行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制研究所所长郭开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成瘾治疗行业必须规范。“建议对未成年人网络成瘾治疗机构实行行业准入制度,建立行业资质认证标准,进行规范管理,严禁无资质的机构开展网络成瘾治疗。” “网瘾戒断”致死伤惨剧不断发生 其实,大部分网瘾治疗机构并没有什么神奇的招数,只是通过限制人身自由、军训、体罚等方式惩罚沉迷网络的孩子。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0年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现状及对策研究报告》对此有更详细的描述:“大部分网络成瘾治疗过程中都有惩罚,如将未成年人连续数日关在小黑屋里,用高强度的俯卧撑、跑步、立正、用尺子等工具体罚,强迫未成年人严重超负荷行走,让吸烟的未成年人吞下烟草等。大多数家长都知道孩子在治疗过程中会受到惩罚,但大多数家长都接受并赞同。” 在家长的默许下,这些体罚很容易升级为暴力惩罚,成为极端事件。2007年至2014年,因青少年“网瘾”导致死亡、受伤的悲剧不断发生。 2007年,重庆一名沉迷网络的青少年因不堪忍受教官的虐待,先后三次自杀或跳楼;2008年,广东某训练营的教官对一名试图戒网的青少年进行惩罚,殴打他、不让他喝水,导致其肾衰竭;2009年,广西15岁男孩邓森山被送往“南宁扬帆训练营”戒网瘾,被四名教官殴打致死;2011年,广州男孩小俊因不听从命令,进入网瘾治疗中心活动室,遭到暴力对待,手臂被打断;2014年,河南两名女孩在网瘾治疗学校被强制进行三个多小时的“前后倒”附加训练,导致一死一伤。 同年,14岁的网络成瘾者小涛因偷吃饼干被网瘾戒毒所教官用军用皮带捆绑吊在单杠上,最终导致八个手指关节处皮肤深度缺血坏死。 “网瘾治疗应采取合理、合法、健康的手段,引导孩子回归正常生活,而不是采取不当违法、危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针对网瘾治疗机构采用的限制未成年人人身自由、体罚、打骂、禁食等暴力惩罚手段,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郑学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些治疗方式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侵犯了未成年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禁止虐待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如果家长愿意,可以在收集、保全证据的前提下,追究这些机构的责任。” 如何解决“网瘾”问题 网瘾治疗机构合法性值得质疑,暴力体罚残忍,但家长的诉求依然强烈。这背后真正的原因是家长对孩子“网瘾”的无奈。虽然“网瘾”目前还没有被列为精神疾病,但它确实是一种不良的行为习惯,但纠正这种习惯并不一定需要“以暴制暴”。 国外解决“网瘾”的方法或许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德国早在2003年就开始治疗网瘾,利用绘画、舞台剧、合唱等艺术疗法,游泳、骑马、蒸气浴等运动疗法,或种花、种菜、接触大自然等自然疗法,让网瘾青少年远离网络。美国更注重预防“网瘾”,通过四项法律,严格禁止儿童接触只有成年人才能上网的内容。此外,电脑游戏分年龄分级,一定等级的游戏产品只能销售给一定年龄的消费者。 郭开元认为,我国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成瘾困扰,坚持以预防为主。“可以从法律、技术和教育三个方面入手。建议制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网络游戏分级管理制度;设立公益基金,资助防网游沉迷软件的开发和网瘾治疗相关研究;此外,应推进媒体素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的能力。” (本文原标题为《谁来终结“网瘾治疗”乱象》) 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随时联系爱己心理,遇见爱己,开始爱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