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校园霸凌心理咨询|沧州初三女生遭同学欺负后轻生,家长称曾多次就医,学校协调道歉
“请原谅我的软弱”
5月9日下午,沧州市黄骅市旧城镇某中学初三女生小琳(化名)在家中跳楼自杀,不幸去世。
据媒体报道,女孩父亲冯先生称,自去年11月起,小琳出现失眠、头痛、精神紧张等症状,为此家人曾带她就医,但症状并未有效改善。
今年1月中旬,小林从噩梦中醒来,向家人透露自己长期被两名女同学欺负,如“用圆规扎胳膊”、“用板凳打人”等。3月中旬,冯先生就此事联系了学校,据他介绍,校长协调两名学生向小林道歉。
5月7日,本该是开学第一天,前一天还在积极购置学习用品的小林,却突然情绪失控,家人只好给他请假。
9日下午2点左右,正在工地忙碌的冯先生突然接到电话,称小林自杀身亡。
轻生前,小林在手机上录了一条信息,说“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请您原谅我的软弱......”
13日下午,凤凰新闻河北频道就此事多次致电冯先生,但无人接听。
“作为学校,我们对这件事情感到非常难过。”小林所在中学一名男工作人员称,小林和涉事两名学生都是学习成绩好的学生,经过这件事情,两名学生心理压力很大,这两天都没有来学校上课。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具体结果以警方公布为准。
校园欺凌受到关注
中学生、自杀、霸凌,这些关键词立刻引发了公众的关注。
一方面,不少网友对小林的死表示惋惜,但也有人提出疑问:如果小林在学校被欺负,为何学校没有发现,孩子也没有告诉父母?
尽管小林曾向家人说过自己在学校“被同学欺负”,但“校园欺凌”能否定义、如何定义,却成为很多人心中的疑问。
校园欺凌,一般是指教师、同学或外来人员在校园内、上下学途中或者学校教育活动期间,故意以语言、肢体、网络、设备等方式,对师生实施身体上、心理上、名誉、权利、财产等侵害,并涉及一定程度的侵害。
校园欺凌不仅伤害“受害者”,也伤害“欺凌者”和“旁观者”。为了遏制这一现象,全国多地纷纷推出治理预案。
2018年7月4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河北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实施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并将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等信息在单位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各市教育部门应填写《市学生欺凌防控部门信息表》,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具体来说,要求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学生欺凌的专题教育,结合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根据情况轻重,采取教育、处罚等不同方式及时化解,并对受欺凌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尽量减少其身心受到的影响。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人人有责
北京大学心理学学士、高级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师张维奇表示,任何与校园欺凌有关的事件,“无论是否造成直接不良后果”,都值得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
当一个人选择自杀时,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张伟琪表示,作为网民,不能主观判断孩子是否真的在校园遭受欺凌,以免给相关家庭造成更大伤害。
“我们假设孩子确实是被同学欺负了,自杀不应该是她最终的选择。”张炜琪认为,遇到这样的情况,站在孩子的角度,他们应该尝试和老师、家长沟通,自己找到克服欺凌的方法,没有人应该独自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作为家长,我们也应该关注孩子的心理动态,而不仅仅是学习成绩。“可以经常和孩子聊天,聊聊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关注他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
“学校尤其需要反思这一点”,张伟琪说,很多学校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却缺少心理教育。“在教孩子课本知识的同时,还要教他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每所学校都应该增加至少一名心理老师,及时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并对其进行心理治疗。
本案中,小林的离世确实令人悲伤,但涉事的两名学生其实心理压力都很大,在事情明朗化之前,学校和家长也应该及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避免造成更多悲剧。
撰文:高飞
校对: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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