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心理咨询|赖辉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机制,提升维权服务实效

作者: 成都心理咨询 2024-11-17 11:07

□ 赖辉

 

建立妇女儿童权利保护机制,是当今妇女儿童权利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当前,社会分层正在加速。广大妇女群体的利益和权利是多元化、多元化、具体化的。妇女权益保护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之间的桥梁,对党对标。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要认真研究、细化落实、积极行动,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成效,最广泛地为党的事业凝聚妇女力量。

 

近年来,成都市妇联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政府的迫切需要、妇女的需要、妇联的能力”,扎实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保护妇女儿童,构建婚姻家庭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大部分区(市)、县妇联成立了婚姻调解委员会、家庭事务调解委员会等,并在区、街道(乡)、村(社区)三级设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缘、纵向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连、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调解工作网络。

 

通过研究发现问题

 

为准确了解基层维权工作现状以及基层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维权工作需求,切实把握维权工作痛点、难点,成都市妇联开展了各区(市)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专项调查。通过现场走访,妇联召集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基层妇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农业等部门召开区(市)妇联座谈会县、乡、街道、村(社区)各级组织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查实情况、询问需求。

 

调查显示,成都市四级妇女维权工作体系已基本形成,但维权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市、县、农村各级均成立了妇女联合会。妇女维权有立场、有渠道、有路径。但多部门协作、多方位参与、多载体运作的社会维权网络尚未形成。婚姻家庭矛盾的“大调解”格局尚未形成。妇联、民政、法院、司法、综治等部门联动合作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联合办理信访、联合调解矛盾、联动工作的格局尚未形成;家庭暴力案件处理缺乏联动机制,警方尚未建立早期干预机制。司法调解反馈、妇联跟进、民政救助、社会救助等力量密切配合。目前,全市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大多没有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定期协调讨论和日常联合维权机制,职能没有充分履行。实际工作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有关部门有效履行职责还不够,特别是在源头维权和反家庭暴力工作方面联动配合不够。重大维权工作大多由妇联协调办理,但妇联没有行政执法权,大大降低了妇女维权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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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妇女儿童维权岗位有,但覆盖面不够,维权渠道有待拓宽。维权阵地建设缺乏顶层设计,没有形成一体化管理体系。市级维权服务岗位职能单一。只有信访接待室和心理咨询,区(市)、县两级妇联岗位建设也参差不齐。街道(乡)、社区(村)维权站服务能力不足,无法及时调解突发性、易激化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家庭及其成员的教育和救助工作,消除家庭和邻里问题。我们应对政治不稳定隐患的能力较弱。

 

调查显示,妇女维权服务队伍有队伍但能力不足,维权有效性有待提高。源码维权专家支持不足,目前没有专家参与源码制度设计的工作平台和机制;维权队伍专业能力不足,基层维权队伍专业能力亟待提高;维权社会组织和维权志愿者队伍的培训还不够。志愿者队伍能力薄弱,急需维权法律知识和干预方法培训。

 

针对调查期间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都市妇联计划实施“妇女维权服务行动”,用三年时间推进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链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根据新形势需要,全面健全功能优化、联动整合、运行高效的维权机制,不断提升维权服务法治化水平。

 

构建立体维权体系,渠道畅通

 

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履职要达成共识,各负其责。成都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建立覆盖民政、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婚姻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重大、典型婚姻家庭事务纠纷,为婚姻家庭事务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查涉及妇联系统的矛盾纠纷。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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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开展涉及妇女政治、劳动、人身、婚姻家庭权益的重大问题研究。成都市反家庭暴力协调委员会成立。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成都市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工作程序》,履行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做好反家庭暴力联动工作和配合处置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突出矛盾和家庭暴力典型案件及时化解,促进家庭和谐加强家庭暴力研究,推动党委和政府制定出台家庭暴力专项法律法规,提高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建立有效的反家庭暴力干预模式。严惩施暴者,筑牢反家庭暴力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网络、司法保障网络、社会救助网络和维权监督网络,形成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

 

充分发挥“成都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的作用,从性别平等视角对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评判,推动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在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中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

 

充分发挥妇联系统妇代代表和妇联系统女政协委员的作用,配合全国人大、政协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监督。检查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落实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法案、提案。围绕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民生事务、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以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及时开展民主监督,协助政府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保障妇女儿童民生方面的职能作用。

 

推动维权服务广泛覆盖

 

加强阵地建设,搭建市、县、乡、村四级维权工作平台,整合资源,多措并举,为妇女儿童提供就地、就近、便捷的维权服务。深入基层,努力化解基层矛盾、解决基层问题。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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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的成立,旨在为全市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诉求表达渠道,提供一站式、专业化、全方位的维权服务。中心下设妇女儿童维权信访接待中心、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创新中心。各区(市)县妇联参照市级平台架构,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分中心、反家庭暴力协调中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蓉姐告诉你》信访工作室巩固县一级组织。

 

激发基层妇女儿童维权活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充分发挥已建成的18个“蓉姐告诉你”市级示范工作室的作用。依托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依托“妇女之家”成立“容姐告诉你”信访工作室,因地制宜、因地制宜,为群众化解矛盾、心理疏导,延伸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家庭和睦。社会稳定。

 

提高维权队伍素质

 

打造一支由妇联干部、专家、志愿者组成的多元化、高素质的妇联维权队伍。建立成都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家库。由市级有关部门、高校专家、家庭教育专家、心理专家等组成,聚焦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为全市妇女儿童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开展专题研究、政策法规论证、参与重大舆情应对等维权工作。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库。由婚姻调解委员会各部门相关人员、律师、心理咨询等组成,参与市级重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区、市、县婚姻调解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研究推动妇女权益重大问题解决,开展维权专题研究。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与志愿者的社会合力,整合壮大志愿者力量,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婚姻指导、法制教育等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能力建设,开展维权法律知识和干预方法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性。此外,应加强对妇联维权干部的??培训。县级妇联专职维权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县(市、区)妇联每两年培训村级妇联维权干部和妇女维权骨干,推动提高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作者为成都市妇联权益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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