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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校园霸凌心理咨询|校园欺凌频发,教育部推多项措施防治,这些方法你知道吗?

时间:2024-07-23 11:12     作者:成都心理咨询   阅读

校园欺凌

近期,校园霸凌、青少年犯罪案件频发,牵动着人们的神经。学生被霸凌不敢举报、不愿举报怎么办?如何从根源上防治校园霸凌?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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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校长信箱、人工智能报警系统等举措

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本周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教育活动。今年,要求学校组织的专项活动就包括“防治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各地纷纷出台多项措施。 ■皮影戏表演 深圳市富民小学组织皮影戏社进行多场演出,给孩子们讲打架的故事,普及校园欺凌知识。这种有趣的形式,让严肃的话题更加有趣,孩子们很容易接受。不少网友表示,自己小时候也遭遇过欺凌,但当时并不当回事,甚至不知道这是不对的。即便是现在,可能还有学生不知道什么是“欺凌”。为了杜绝这种可能,小学还组织班会普及这一概念。

■反欺凌校长信箱 浙江省江山市一所小学设立了“反欺凌校长信箱”,让学生有更多途径投诉、寻求帮助。信箱启用一周多来,学校收到了一封匿名邮件。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教授刘俊生说,除此之外,一些定期的调查或者匿名信调查,或许可以让校园欺凌行为被发现和及时有效处理,是很重要的一步。

■AI报警系统 成都高新大元学校在厕所、操场、校门口、楼道等隐蔽位置设置了AI报警系统,当学生喊出“救命”、“打人”等一连串敏感词时,警报就会响起,报警人员会立即报警,校园管理员在后台实时收到报警信息和报警地点,远程语音操控后迅速赶赴现场。

早在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学生之间的欺凌、暴力行为就被统称为“学生欺凌”。相比于人们熟知的“校园欺凌”,“学生欺凌”涵盖的情况更为广泛,暴力行为不仅潜伏在校园内,还可能发生在校园周边,甚至回家路上,防控难度依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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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控制校园欺凌

重点应放在家长和老师身上

12355是专门针对青少年的心理咨询热线,在辅导和帮助遭受霸凌的青少年过程中,心理咨询顾开先感受到了他们内心的恐惧,听到了他们对老师、家长发自内心的失望。

顾开先说,很多被欺负的孩子都暗示过,甚至告诉过父母,但父母要么置之不理,要么打骂,说“他们怎么不欺负别人,就欺负你?”学校就把双方家长叫过来,“分开打”。“五十下藤条”看似解决了问题,但实际上什么都没解决。

华东师范大学的一项调查也证实,家长对校园霸凌认知度低并非局部现象。他们针对70万名中小学生进行调查,发现近20%的学生曾遭遇过不同程度的霸凌。霸凌是欺凌的一种形式,但只有不到10%的家长知道。顾开先在咨询中发现,很多被霸凌的孩子要么父母关爱不足,要么完全由祖父母抚养长大,这些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同样不佳。老师很少注意到“小透明”,当最初的求救信号得不到回应时,他们对成人的失望情绪就开始累积,直至放弃寻求帮助。教育专家认为,相关活动除了针对学生,还应关注家长和老师。

调查还发现,学生举报校园霸凌的意愿也随着年龄增长而明显下降。年级越高,学生越容易觉得向老师和家长举报是“搬弄是非”,会“丢脸”,在同学中丢脸,以后更难立足,只好默默忍受。不管你是被霸凌者还是旁观者,只要有人举报,霸凌事件就可能提前结束。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教授刘俊生:我们应该鼓励孩子及时举报欺凌行为,但如何举报、如何保护、如何让保护者不被牵连,才是我们在辅导过程中需要教给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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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公安、检察机关应尽快介入。

为了防止校园欺凌由“小过错”演变为“大罪”,不仅需要学校、家庭及早发现,也需要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及时介入。

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一所初级中学,检察官孙道军向家长和学生推荐了检察院推出的一款小程序,校园霸凌一键举报功能,让家长和学生可以匿名举报霸凌信息,除正常填写、提交信息外,如果学生遇到突发情况,还可以拨打电话直接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手机举报,检察官核实案件情况后,按照层级分别转送同系统内教育、公安等部门。

邗江区检察院推出的这款APP面向全区40余所学校近10万名学生家庭,虽然需要家长或学生用微信、手机号登录,但系统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该校负责人孙道军表示,校园霸凌不只是打架斗殴,更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警方和检察机关对校园霸凌尽早介入,防止霸凌行为愈演愈烈、演变成犯罪,防止违法犯罪、小罪变大罪。

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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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校园暴力,我们还需要法律保障。一些与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释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重伤、致残罪,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依照前三款规定负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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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满十六周岁,不受刑事处罚的人,应当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还可以依法进行特殊矫正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2)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纪律、法律、勤劳节俭,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予以合理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应当立即制止学生欺凌行为,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有关未成年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和指导;被欺凌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程度等加强管教,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举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发现、处理学生欺凌行为的流程,严格排查、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的各种隐患。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

制片人/王兴东 主编/张志达

导演/许新、马一尘、姚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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